多种泄密行为并存

2018-12-11 15:10
来源: 武汉市保密局

  20177月,某市市委某部门工作人员宗某通过机要局将密码电报发往12个建制县(区),通过非密传真将密码电报发给4个非建制区。某区值班室工作人员杨某接到传真后,向区党工委委员徐某电话汇报密码电报的有关情况,徐某要求其通知该区综治办主任路某和社会事业局局长张某。杨某电话通知了张某,并按其要求用手机将密码电报拍成图片,以彩信的形式分别发给张某、徐某和该区副主任赵某。张某将收到的彩信图片以微信的形式发给社会事业局民政工作负责人陶某,并要求陶某“把通知发到民政微信群,并提出相关要求”。陶某遂将微信图片发至工作微信群,其中群成员某乡民政所所长张某又将微信图片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多次转发后被境外社交网站刊登。

  本案涉及多种保密违规行为。宗某使用非密传真发送密码电报,杨某将密码电报拍成图片并使用彩信发送,张某使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涉密图片,陶某、张某在微信群中发送涉密图片的情节,无一不构成违规。实际案件中,各种违规行为往往相互交织、互为作用,致使涉密信息一再扩散,微信仅构成其中一环或一种媒介,这也是信息化时代泄密渠道多元化的必然结果。(《保密工作》201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