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信息公开“安全阀”,保障公民知情权---硚口区国家保密局

2010-11-02 18:38
发文单位
武汉市保密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0-11-02 06:38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00014349/2020-883010
主题分类
保密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需要,而保密审查是维护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的需要。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是新时期保密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硚口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克难攻坚,把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这道“安全阀”,确保了国家秘密安全,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委保密委主任为组长,区政府办、区保密局、区法制办、区档案局、区计算机信息中心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查工作。全区各单位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保密领导小组也都成立了工作专班,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管理,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硚口区采取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开展保密协作组活动和举办定密责任人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宣讲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方法,重点解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人员对保密范围的理解和把握尺度不统一问题,使其掌握保密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
  三是加强保密审查。在坚持“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三项原则基础上,实行信息提供部门初审、单位定密责任制人审查和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审批的“三审”制。同时,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敏感信息等不确定事项实行“会商制”,由信息发布部门和区保密局集体研究,形成共识。区保密局还制作了《保密审查流程图》操作说明,方便责任人员把握有关要求。
  四是加强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区保密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区保密局除了指定专人定期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技术搜索和监测外,还利用全区每季度开展保密检查的契机,把各单位保密审查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区委专门制定下发了《硚口区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因保密审查不严,造成失泄密或重大泄密隐患的,既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也对责任单位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