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确立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2011-06-07 10:46
来源: 武汉市保密局

  在当今世界对信息制控权的争夺十分激烈,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尖锐复杂的形势下,国家秘密的本质属性和保密工作重要性决定了必须依法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因而,在新保密法第三条中,新增加了“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的保护原则。这是我国在国家法律中第一次作出这样规定,是新修订保密法的亮点之一。确立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原则,将有利于明确保守国家秘密的国家责任,有利于强化机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的保密责任,有利于增强机关、单位和公民的保密意识,也有利于打击各种窃密泄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