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家保密局2017年部门预算

2018-07-19 17:29
发文单位
武汉市保密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07-19 05:29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00014349/2020-88299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国家保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依照《保密法》履行全市保密行政管理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国家保密局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武汉市保密技术检查站组成,其中: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国家保密局总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在职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国家保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国家保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0.2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710.22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710.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10.22万元。其中:本年预算710.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基本支出710.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0.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5.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8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74.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90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2)公务接待费1.4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国家保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收支总预算710.22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71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22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7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22万元,占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62.2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预算中无政府采购内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71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公共安全(类)国家保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公共安全(类)国家保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类)国家保密(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