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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办事指南
职权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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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 |
实施机关 |
武汉市档案局 |
职权依据 |
《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条 |
受理范围及条件 |
1、国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背景,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需包含其所从事的相关业务; 3、法人及工作人员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企业主要员工具备档案专业素质。 |
需提交的材料 |
1、企业法人注册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信用代码,法人代表个人信息; 2、企业3名以上主要工作人员个人信息,本人档案工作履历、参加档案及相关专业教育或培训信息; 3、个人保密承诺书、企业信用承诺书等材料。 |
法定期限 |
无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职权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备案 |
职责边界 |
无。全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由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承办 |
承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
咨询方式 |
027-82412700 |
监督投诉方式 |
027-82402577 |
备注 |
具体操作流程见通知公告栏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