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办事指南

2021-02-04 14:18
来源: 市国家保密局

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办事指南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

实施机关

武汉市档案

职权依据

《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条

受理范围及条件

1、国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背景,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需包含其所从事的相关业务;

3、法人及工作人员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企业主要员工具备档案专业素质。

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注册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信用代码,法人代表个人信息;

2、企业3名以上主要工作人员个人信息,本人档案工作履历、参加档案及相关专业教育或培训信息;

3、个人保密承诺书、企业信用承诺书等材料。

法定期限

无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职权运行流程

受理→审核→备案

职责边界

无。全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由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承办

承办机构

政策法规处

咨询方式

027-82412700

监督投诉方式

027-82402577

备注

具体操作流程见通知公告栏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