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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优胜(达标)单位考评表彰
职权编码 |
000875001000 |
职权名称 |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优胜(达标)单位考评表彰 |
实施机关 |
武汉市档案局 |
职权依据 |
1、《档案法》第九条第二款: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2、《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档案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受理范围及条件 |
符合相关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即:依法办理了档案登记、各门类载体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库房安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近三年没有发生档案安全事故,符合湖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或复查有关要求。 |
需提交的材料 |
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申报审批表 |
法定期限 |
无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8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职权运行流程 |
受理→考评(考核)→表彰 |
职责边界 |
1.市级:负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考评表彰 2.区级:负责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考评表彰 |
承办机构 |
业务指导处 |
咨询方式 |
027-82402543 |
监督投诉方式 |
027-82402655 |
备注 |
可以网上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