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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付健,原系辽宁省某地输油管理处党委书记。1997年8月,付健的台湾亲友吕逸群(台湾军情局间谍,另案处理)来此地,与其商量向台湾情报机构提供情报获取报酬,付表示同意。随后,吕为付提供了间谍器材,并告诉其交接情报的方法和暗语。1997年8月至2002年5月,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0余次在不同时间、地点,采取不同方式将其获得的国家秘密、情报提供给吕,再由吕送达至境外,其中包括绝密级情报1份、机密级情报7份、秘密级情报26份、其它情报24份。2004年初,辽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付健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全部作案工具及非法所得6.09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