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密授权应当“确有必要”,是指确实符合定密授权条件,即被授权机关单位没有定密权或者具有有限的定密权,但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必然会产生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从实际工作来看,连续3年来(或以后也可能)年均产生6件以上国家秘密事项或者超出原有定密权限国家秘密事项的情形。( )
2.定密授权应当“最小化”,是指作出定密授权应当明确授予的具体事项、最高密级和授权期限,做到授予权限最小、范围最小、时限最短。( )
3.定密授权有主动授权和依申请授权两种方式。主动授权,是指授权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有关机关单位没有提出定密授权申请的情况下,主动授予其定密权的行为。为防止授权机关滥用主动授权,授权机关只能根据工作需要,对承担本机关定密权限内的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的机关单位,就具体事项作出定密授权。除此之外,授权机关不得主动作出定密授权。 ( )
4.国家秘密的变更应当由使用该国家秘密的主体负责。( )
5.机关单位执行中央下发的机密级文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应当确定为秘密级国家秘密。( )
6.A机关向B机关发函,征求对某机密级国家秘密文件的意见,B机关没有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定密权,B机关在复函上仍然应当做出机密级国家秘密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