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公示(三)

2021-11-11 10:55
来源: 市国家保密局

近期,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14家单位通过了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复查(认定)评审。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1号)规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监督内容:

(一)有无档案工作违法现象。

(二)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被盗、损毁、失泄密、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

(三)对评审结果有无异议。

二、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6日前向我局业务指导处反映。

邮政编码:430015    电话号码:027-82402046

附:评审单位名单

省特级复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一级复查:武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办事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道办事处、中共武汉市委老干部局、武汉基督教青年会秘书处(武汉基督教青年会)、武汉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秘书处(武汉市基督教爱国运动委员会)、武汉市天主教爱国会秘书处(武汉市天主教爱国会)

省一级认定: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1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