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救助管理站等6家单位通过了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复查评审。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1号)规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监督内容:
(一)有无档案工作违法现象。
(二)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被盗、损毁、失泄密、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
(三)对评审结果有无异议。
二、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19年7月22日前向我局业务指导处反映。
邮政编码:430015电话号码:027-82402046
附:评审单位名单
省特级复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省一级复查:武汉市救助管理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武汉市分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