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新形势 适应新变化 市委保密委对全市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

2016-05-25 12:55
来源: 武汉市保密局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是保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2010年保密法修订和2014年保密法实施条例实施后,一些新的保密规章随之修订出台,武办文〔2006〕12号文件中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标准和人防、物防、技防具体防范标准有的已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需要重新作出相应的调整。为此,市委保密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的通知》(武保〔2016〕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制定了新标准,这将使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工作更科学、更规范、更实际。《通知》要求各区、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新标准重新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的相关措施,并相应建立场所保密管理、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涉密载体保密管理等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严密防范、确保安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工作实行两年一审制度,每次年审结果市委保密委将向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通报。对年审不合格且经整改仍未达标的,通知有关部门停发其秘密文件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泄密事件或多次发生泄密事件的,坚决取消其当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