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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国有企业保密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鄂保〔2015〕4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企业保密管理工作,市委保密办下发了《关于转发湖北省委保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国有企业保密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武保〔2015〕2号)和《关于对国有企业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抽查的通知》,要求全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市100多家企业单位进行了自查。在此基础上,市委保密办对部分企业单位进行了抽查。从自查和抽查的情况看,大多数企业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始终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密制度、保密宣传培训、涉密人员、定密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计算机网络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外工作保密管理等工作基本做到位。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保密教育力度不够;二是有的单位制度执行不严格;三是少数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防范设备未完全达标。下一步,市委保密办将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不留隐患。还将把各单位对所属国有企业保密管理纳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年审内容进行考核。同时,将不定期组织国有企业保密管理专项检查,以促进全市国有企业保密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