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时间,疏忽大意

2018-11-06 16:11
来源: 武汉市保密局

  2013年12月31日,某县单位收到两份机密级通知,局长黄某批示“转发各单位”。该局指挥中心主任王某考虑到临近元旦,书面印制已来不及,难以发放到位,且其当日还需陪同领导视察,便安排副科长钱某通过网站挂发。钱某为方便各县级单位查阅使用,擅自扫描,发布到部门门户网站上,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给予钱某党内警告、撤销副科长职务处分;给予黄某行政记过处分。

  (《保密工作》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