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涉密单位微信公众号泄密案

2018-07-25 08:22
来源: 武汉市保密局

  几年前,某涉密单位微信公众号向订闻用户推送一篇新闻报道,内容涉及一些敏感信息,该信息后来在互联网上被广泛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微信公众号的主管部门该单位新闻事业部记者沈某到某下属涉密单位采访,该下属涉密单位宣传干部岳某在未经批准、未经填写宣传报道审批单的情况下,向沈某提供了内部工作稿件参考。沈某根据该内部工作稿件撰写了有关新闻报道,提交给微信公众号的编辑赵某审阅。赵某收到沈某的稿件后,表示微信公众号的文章要更具有原创性和稀缺性,要突出与同类报道的差异性,要求沈某提供更为详细的素材。沈某便根据其要求,将内部工作稿件中涉及的敏感内容添加到新闻报道中。经新闻事业部业务主管王某、负责人宋某终审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从采编、编辑到终审,有关人员均未向下属涉密单位核实该内部工作稿件是否经过保密审查,是否可以对外公开,而是过于自信地认为可以公开。经鉴定,新闻报道中引用的工作稿件内相关内容属于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上述责任人员严肃的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保密工作》2018年第5期)